1、 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镇禄家门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陇住建发〔2018〕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新建一层砖木结构用房,建筑面积307.53㎡,院坪硬化240㎡,铁艺围墙101.5米、旗台1座、大门1座,投资概算56.15万元。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06月07日开工,2019年08月06日完工,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相应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9年 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1日(09时00分~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4.3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1日(09时00分~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5 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6、行业主管部门: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小军
电 话:1529428877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亚平
电 话:1383026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