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室外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由“关于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预算分配的证明”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北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北民族大学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室外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预算分配的证明”
招标人:西北民族大学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
工程规模:拆除并改建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楼周边破损道路及相关管网、绿化等设施。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计划工日期:2019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07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864.04万元
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室外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监理范围: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新村校区学生公寓室外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135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
4.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04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4.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度或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社会信誉;
4.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5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根据(建管[2014]440 号文) 的要求,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1人)。
4.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3日至2019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写字楼212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配备人员相关证书;
(4)近三年(2016年4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西太华宾馆1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北民族大学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 任老师
电 话:0931-29380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写字楼2121室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蒋天伟
电 话:0931-4809520 15693120756
2019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