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原县城关镇金龙村文化广场露天舞台及室外管道工程,已由镇建发【2019】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九辉工程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1)新建文化广场露天舞台一处(长20米,高3.6米);(2)维修拆除新做损坏地沟44.3米,重做采暖管网2φ73*3.5规格45米,重做给水消防管网DN100规格45米;(3)新做舞台周边渗水砖硬化259平方米;(4)新做混凝土道路53平方米(拆除重做);(5)新做砖砌矮墙10米,高0.5米;(6)新增污水检查井一座。雨水检查井一座。新做dn4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18米长;(7)新做1米宽,15米长树池共两处,栽冠径1米,高1.5米侧柏15棵。(8)新建水泵房一处,面积5.48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284832.22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城关镇金龙村安置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4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7号(亨星锦秀城10号楼1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17日15时30分
7.2递交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7号(亨星锦秀城10号楼1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中兴街
联系人:贾部长
联系电话:1509557956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辉工程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7号(亨星锦秀城10号楼1楼)
联系人:刘娜娜
联系电话:13359347223 、19996283310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