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2019-2021年度卷烟物流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文件编号:TXZB-GSYC2019-0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卷烟送货业务外包服务商采购
招标人对卷烟物流业务外包,业务范围包括卷烟装车卸车、由招标人提供车辆,投标人负责驾驶车辆将卷烟送货至临夏州七县一市辖区内指定的卷烟零售客户,回收现金货款、回收物流器具、车辆维修维保以及其他物流相关辅助工作等。
2.1.2工作量分配:年度送货量为49000箱-52000箱卷烟(1箱5件,1件50条)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 招标内容
2.2.1拟入围1家服务商。
2.2.2完成本项目物流送货人员至少33人以上。(其中必须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专(兼)安全员)。
2.2.3提供的送货服务人员年龄应在25岁-45岁之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至少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2.4投标人负责提供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足额发放工资薪酬、依法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措施及防护用品配备、意外伤害险购置、安全管理、旺季临时增加人员、租赁车辆等事宜)。
2.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年度206万元(包含所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3.3经营范围须包含业务外包服务内容;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9时至2019年6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楼1704室)。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楼1701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
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西郊新村23-1号
联系人:李三民
电话: 186930101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4室
联系人:胡艺、李强
电话: 18993185542、18193139628
电子邮件: 348985371@qq.com
开户行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注:电汇时请在摘要栏中备注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