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车间48万吨干燥塔大修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硫酸车间48万吨干燥塔大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自筹,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2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对硫酸车间48万吨干燥塔进行大修理。1、干燥塔瓷环更换(280m³),包括干燥塔旧瓷环的掏出、上交,及新瓷环的分拣、回填。2、干燥塔分酸管的更换,对干燥塔分酸管进行整体更换,包括分酸主管及支管的安装:总管1根DN550,6节;支管6根DN300,11节;分酸管120根DN70。总重10.7t。3、干燥塔大梁更换,大梁共16根,总重5.4t;更换大梁施工过程中包括对大梁固定位置防腐砖的拆除与恢复。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有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
本项目发包方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必须完成以下工程施工:
①干燥塔瓷环更换(280m³),包括干燥塔旧瓷环的掏出、上交,及新瓷环的分拣、回填。②干燥塔分酸管的更换,对干燥塔分酸管进行整体更换,包括分酸主管及支管的安装:总管1根DN550,6节;支管6根DN300,11节;分酸管120根DN70。总重10.7t。③干燥塔大梁更换,大梁共16根,总重5.4t;更换大梁施工过程中包括对大梁固定位置防腐砖的拆除与恢复。
具体施工要求:①干燥塔瓷环的掏出、回填;②干燥塔捕沫丝网的拆、装;③干燥塔分酸管道的更换;④干燥塔大梁的更换(大梁更换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塔内壁大梁周围的防腐砖进行拆除和恢复,需要进行防腐施工);⑤干燥塔内底部满堂架的拆、搭;⑥在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干燥塔具备投用条件的其他施工内容。
2.4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绝对工期3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限制,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被列入不诚信记录或在任何合同中未出现违约或被逐。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3.1.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2019年6月 至2019年12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6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近5年)(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2日至2019年 6月 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银行账号:10400680567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4为了不影响正常投标,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关于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http://ebidding.jnmc.com/)。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等工作后,方可进行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2日9时00 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采购供应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厅(15117199637)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2号
联系人:张永虎、 李明光
电 话: 18919359718、15101922866
电子邮箱:zhangyonghu@jnmc.com 、Lmg7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发旺 15117199637 电子邮箱:dddhlfff@163.com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