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19]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项目业主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院内,建设场地位于泾川县泾河下游右岸,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南侧距国道312线300.00m,北侧紧邻银武高速,东侧为拟建道路,西侧为农田,总占地面积31.78亩。该厂始建于2010年,服务范围为收集旧城区、城北新区及蒋家坪组团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00m/d。经多年运行后,厂区内各建筑物不同情况的出现了屋面渗水失修、外墙体勒脚瓷砖局部脱落、保温层剥落、窗框变形、局部暖气片锈蚀严重、暖气管道锈蚀堵塞等,对正常的运营生产造成了不利影响,急需维修改造。
招标范围:
①、综合楼维修工程:建筑面积1005.72㎡,主体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
(1)、大厅入ロ处更换德克士门1膛,面积9.00㎡;
(2)、入口台阶平台更换:铲除混疑土台阶面层,重新施工为花岗岩面层108.00㎡;
(3)、原有窗户更换为断桥铝合金节能窗,共计320.00㎡;
(4)、原有散热器更换为钢制散热器,共计80组;
(5)、原有装饰木门更换为防盗门,面积24.57㎡;
(6)、原有落水管更换为PVC管150.00m;
(7)、外墙面勒脚文化石、保温层更换:铲除原涂料,重新施工6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其上再施工真石漆墙面和文化石勒脚共150.00㎡;
(8)、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680.00㎡;
(9)、建筑外墙粉刷真石漆墙面600.00㎡;
(10)、安装大理石窗台板76.19㎡;
(11)、内墙面铲除原面层后重新粉刷乳胶漆1860.00㎡;
②、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维修工程:建筑面积273.42㎡,主体一层,框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762.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253.00㎡;
③、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维修工程:建筑面积580.50㎡,主体一层,権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3700.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850.00㎡;
④、细格栅及漩流沉沙池维修工程:建筑面积194.40㎡,主体一层,框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2250.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峣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360.00㎡;
⑤、粗格栅及污水提升系房维修工程:建筑面积270.22㎡主体一层,框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1530.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410.00㎡;
⑥、机修间、车库及仓库维修工程:建筑面积415.48㎡,主体一层,框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1652.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416.00㎡;
⑦、锅炉房维修工程;建筑面积87.22m,主体一层,框架结构;
(1)、建筑外墙面粉刷:铲除原涂料面层至水泥砂浆基层,重新施工涂料外墙面774.00㎡;
(2)、更换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拆除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重新施工110厚硅酸盐泡沫保温板(燃烧等级为A级)及4厚SBS防水卷材共96.00㎡;
⑧、设备用房原有铁质散热器更换为钢制散热器,共计130组;同步更换室内采暖管道350.00m;
⑨、拆除及垃圾清运527.00m³。
3.工程概算:189.62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8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9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5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建设路13号工商局家属楼1单元202)报名,来时携带单位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机械员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并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需要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10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一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9162 0800 3161 4704 12
开户银行:建行平凉西街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本项目投标登记号为:GSJCZ-JCYB2019-02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泾川县农林路1号
联系人:陈小东
联系电话:0933 5927552
代理机构: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泾川县建设路13号工商局家属楼1单元202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电话:139195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