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中泉镇常生村、葫麻水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日期:2019-08-05  来源:

景泰县中泉镇常生村、葫麻水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QT19048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中泉镇常生村、葫麻水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办发2019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景泰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恒基工程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市自然资源办发〔2019〕24号

(二)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景泰县中泉镇常生村、葫麻水村,地貌类型为河谷阶地,项目区土地总面积486.86公顷,建设规模439.95公顷;新增耕地0.50公顷,新增耕地率0.0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建设地点:景泰县中泉镇常生村、葫麻水村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工    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具体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8号)要求执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98518:00至2019811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yjy.baiyin.gov.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98518:00至2019811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826上午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aiyin.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白银科技园支行

号:1058 2400 0056

账号:以投标人报名成功收到的短信或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投标登记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4、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转出后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景泰县自然资源局

   址:白银市景泰县振兴路

人:李建银

联系电话:1383009250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白银市景泰县黄河路

人:雷文佳    

联系电话:1819805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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