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家台村堡子台健身步道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A190806-CJTCB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家台村堡子台健身步道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9]33号《关于柴家台村堡子台健身步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西固区西柳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州市西固区西柳沟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西柳沟街道柴家台村。
2.2工程规模:建设长430米,宽2.5米的健身步道1条,休闲广场2个,八角凉亭1个,景观廊架1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省市区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8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单位注册时起至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须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及(2016)46号文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岗位证书,提供(2019年1月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关于不拖欠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日期: 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9日。
4.2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3获取地点: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506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B座)
4.4获取方式: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里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9年9月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瑞达精品商务酒店7楼会议室(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23号)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4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招标中心网”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西固区西柳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西固西路3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31-736328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
联 系 人:赵健卿
电 话:0931-2909715 18693796679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