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911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由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甘建设【2018】505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3333.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门卫及附属用房、配套建设室外三网、绿化及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T299#规划路以南、兰州铁路局职工培训站以东。
2.3 招标范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所有货物的制作、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监督检验(包括商检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验收、备案、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包括井道支护)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电梯4台,其中5层5站5门2台,无机房,载重1000kg,速度1.0m/s;7层7站7门2台,小机房,载重1000kg,速度1.0m/s。
2.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90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以及最终验收合格(含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A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C级(含C级)以上许可证;代理商应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C级(含C级)以上许可证。
3.3 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今)具有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控制价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4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均可。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0室)。
5.3需提交的资料: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04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5室)。
6.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东村街道火车站西路21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931-492515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0室
联 系 人:杨忠海、汤国中
联系电话:0931-8915679、13519658016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