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公安局刘家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文县公安局刘家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由文发改﹝2019﹞144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文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文县公安局刘家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地点位于文县刘家坪乡,派出所总用地面积1065.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业务用房一栋,面积810.19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①挡墙64.1m³;②实体围墙78m;③通透围墙24m;④硬化322.79 ㎡;⑤大门1座;⑥绿化373.98㎡;⑦化粪池1座。
5、项目实施地点:文县刘家坪乡。
6、工期:90日历天
7、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国、省预算内资金。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4、依据甘建科﹝2017﹞8号以及陇建发﹝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报名和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8:30—2019年8月27日下午17:30截止时间。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在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6、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省外企业进甘登记表》带至开标现场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9月9日15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县公安局
联系人:班志才 电话:13689395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晨雨 电话:18219995567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