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2018年兴隆镇茜峪村、姜席镇马集村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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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2018年兴隆镇茜峪村、姜席镇马集村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西脱贫领发〔2018〕33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西和县2018年兴隆镇茜峪村、姜席镇马集村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工程概况
兴隆镇茜峪村:1.垃圾清运车1辆;2.手推清洁车4辆;3.垃圾收集桶50个;4.新建垃圾屋一座30平方米;5.场地硬化90平方米;6. 3米高挡土墙长35米;7.土方开挖100立方米;8.砂石土回填60立方米。
姜席镇马集村:1.垃圾清运车1辆;2.手推清洁车4辆;3.垃圾收集桶50个;4.新建垃圾屋一座;5.场地硬化120平方米;6. 2.5米高挡土墙长20米;7.排水沟8米;8.道路硬化12平方米;9.土方开挖360立方米;10.砂石土回填48立方米;11.项目区设置项目公示栏1面;12.环境保护宣传栏1面。
三、工程地点:西和县兴隆镇茜峪村、姜席镇马集村
四、计划工期:60天
五、招标范围:施工方案所涉及的所有工程。
六、报名须知: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V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5、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2019年8月31日17:30截止;报名成功后在代理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5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艳芳
联系电话:15193900823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