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秦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立项建设。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安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工程名称:秦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1.2建设地点:秦安县西川镇宋场村葫芦河3号桥以北区域。
1.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装饰面积3013.71平方米。
1.4资金来源:自筹。
1.5工程总投资:168.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91万元。
1.6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4日-2019年7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公安局
地 址:秦安县西滨河路
联系人:胡国伟
电 话:0938-4994044
招标代理: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
联 系 人:安红亮
电 话:0938-8291660
2019年9月3日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工程名称:秦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1.2建设地点:秦安县西川镇宋场村葫芦河3号桥以北区域。
1.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装饰面积3013.71平方米。
1.4资金来源:自筹。
1.5工程总投资:168.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91万元。
1.6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4日-2019年7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公安局
地 址:秦安县西滨河路
联系人:胡国伟
电 话:0938-4994044
招标代理:天水秦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谐家园c8号楼1--602室
联 系 人:安红亮
电 话:0938-8291660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