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EMC)智慧市政指挥中心电力改造工程
日期:2019-09-06  来源:

兰州市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EMC

智慧市政指挥中心电力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1.招标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EMC)智慧市政指挥中心电力改造工程

3.资金来源:EMC投资人

5.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二楼

 2.2项目规模:兰州市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节能改造项目(EMC)智慧市政指挥中心电力改造工程

2.3总投资:约60万元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90929

             竣工日期:201910 08

             计划总工期: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及验收条件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的相关技术证书以及近三个月(20195~20197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20168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6申请人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对本招标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同步发售招标文件。

4.2获取时间: 2019  96  日至 2019 910  日(上午09:00-下午1730

4.3获取地点: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7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9  月  25  日  10 0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16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址:兰州市南滨河中路429

联系人:腾贵昭

  话:0931-49103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7

联系人: 魏晓芸

电话:  1815365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