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别克GL8SGM6531UAAF(8辆)、大众帕萨特SVW71810BU(1辆)和大众帕萨特油电混动版SVW7141BPV(1辆)的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以及维护保养等)。
3、服务地点:兰州市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3、投标人须在兰州市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包括车辆维修厂房、专业检测设备、专业技术人员)。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三、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9月12日至2019年0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3、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及其附件)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核对,报名单位须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复印件且每页加盖公章,否则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前递交到兰州新胜利宾馆10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六、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其 他
招 标 人:兰州畅翔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客运中心
联 系 人:方文君
联系电话:1391940187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刘振洋
电 话:13919311461
2019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