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15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室外消防水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2  来源:

永昌县2015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室外消防水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永昌县2015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室外消防水泵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GSPSYC-2019-018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永昌县西津西苑公租房。

2.项目概括:永昌县2015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二期室外消防水泵房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安全考核为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招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3日至于20190917日,(0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

七、投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期在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利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080900分,地点:永昌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昌市永昌县于头什字北巷南段)。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

招 标 人:永昌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兴润       话:1330945134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娟       话:18893520913

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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