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一期室外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2  来源:

2014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

一期室外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昌县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将对2014年西津西苑公租房(锦绣江南棚户区)建设项目一期室外消防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PSYC-2019-02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2台、火灾计算机图形显示器2台、自动报警系统调试2套、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21套等(采购内容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概算金额:220.918279万元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18年度)审计报告)

3)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18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1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装正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须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3日至于20190917日,(0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同期在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业绩、财务审计报告等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利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080900分,地点:永昌县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5号)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人:

招 标 人:永昌县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5

联 系 人:勾贾才      话:156935757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卓越街105

联系 人:高娟        话:18893520913

 

甘肃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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