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追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日期:2019-10-09  来源:


积石山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追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积石山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追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927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积石山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追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前岭村和刘集乡崔家村

4.资金来源:资金为县级政府可统筹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扶贫资金等用于支持各地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5.概算投资:18864.36 万元

6.建设规模:2019 年在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单个联村连片建设的村级电站建设规模不超过 5MWp,建设规模 30000Kwp(具体建设规模以国家和省上下达的指标为准),带动 6845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本次共建设联村光伏扶贫电站7 座,最大装机容量为4.98MWp,最小装机容量为 3.55MWp。7 个光伏扶贫电站分别集中建设在刘集乡崔家村和吹麻滩镇前岭村。其中崔家村建设 3 座扶贫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 4.43MWp、3.73MWp、3.84MWp;前岭村建设 4 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 3.55MWp、4.86MWp、4.98MWp、4.61MWp;分别在崔家和前岭各新建1 座 35KV 升压站,每个升压站光伏区经 3 路或 4 路 10KV 集电线路经升压站汇流升压以后以一路 35KV 线路引出并入公网。(详见实施方案批复)

主要招标内容为:

1)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

2)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不包含电网接入系统设计)。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实施方案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5)整个项目建设期内的各项安装、检查、验收、调试等工作;

6)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7)协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花名册)

8)招标文件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等。

7.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并网发电日期:20191028- 20191227                               

 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施工,第二标段为监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主要材料(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必须采用满足最新《光伏领跑者计划》的要求的产品

 二、招标范围:

(一)施工标段“交钥匙”工程

1、设计部分:项目概况6条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工作;

2、设备采购:项目概况6条中全部设备、材料采购、运输管理;

3、施工部分:项目概况6条中全部土建施工、围栏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4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5、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

6、光伏电站建成后负责一年内的免费运维。

(二)监理标段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必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新能源)丙级(含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合格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确保能够常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担任过同类项目的管理经历,并附项目业绩合同。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1 月 1 日起至今,具备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业绩累计达到150兆瓦及以上;

2)光伏扶贫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0MWp;

3)地面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50MWp;

4)以上业绩必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7、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须有201631日以后有类似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5、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含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根据建管[2014]440号文件, 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其中总监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2人(其中需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 ,监理员至少 1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省外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2019101日至2019105(每日00:00-2359);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23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监督单位: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

人:积石山县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李宝玉                    

联系电话:13909301391                  

代理机构:甘肃华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15393045672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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