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闫沟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已由镇发改审批发【2019】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1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内容:新建宅前配套道路及路沿石;修建高毛石挡土墙,混凝土台阶;埋设涵管,修建排水明沟,配套雨水篦子;新建停车场,垃圾暂存点1处,景区标志1处,购置成品六角亭1座;新建公厕2座,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
1.2 招标范围:镇原县闫沟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1.3建设地点:镇原县屯字镇闫沟村
1.4设计周期:90天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供应商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
2.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相应注册资质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17时。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3.3获取地点: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9时30分。
4.2递交地点: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仟元(6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人在完成报名后获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原县屯字镇街道
联 系 人:马勇
联系电话:15101863277
7.2 代理机构: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院内)
联 系 人:刘雅婷
联系电话:18298804892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