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BGZJ-SL190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泰县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白银市水务局以市水发【2019】3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景泰县灌溉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市水发【2019】317号
(二)建设规模:
(1)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明渠长12.0km,衬砌方案为现浇C25钢筋砼矩形渠。
(2)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暗渠长115m,衬砌方案为现浇C25钢筋砼矩形箱涵暗渠。
(3)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共计186座,其中拆除重建干渠分水口17座,分水口新建配套量水堰17座,拆除重建泄水闸及溢流堰5座,拆除重建农桥8座,拆除重建排洪渡槽16座,新建倒虹吸1座,新建沟水入渠42座,拆除重建陡坡80座。
(4)拆除重建引大入中北分支南斗渠605m,衬砌方案为现浇C25钢筋砼矩形渠。
(5)新建灌区配水管理房3座,砖混结构,每座建筑面积38.5㎡,共计建筑面积115.50㎡。
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总量为3.74万m³,土方夯填总量为4.97万m³,现浇砼1.15万m³,预制砼0.04万m³,拆除砼0.55万m³。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及监理。
(四)建设地点:景泰县喜泉镇铧尖村,中泉镇崇华村、红岘台村、大水村和中庄村境内。
(五)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638万元,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123.17万元。
(六)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12月31日。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明渠3408m,重建暗渠总长20.3m,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共计52座,其中拆除重建干渠分水口4座,分水口新建配套量水堰4座,拆除重建泄水闸及溢流堰1座,拆除重建农桥5座,拆除重建排洪渡槽4座,新建沟水入渠14座,拆除重建陡坡20座。
第二标段: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明渠2790m,重建暗渠总长94.5m,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共计42座,其中拆除重建干渠分水口4座,分水口新建配套量水堰4座,拆除重建泄水闸及溢流堰1座,拆除重建排洪渡槽2座,新建倒虹吸1座长348m,新建沟水入渠10座,拆除重建陡坡20座。
第三标段: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明渠3400m,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共计50座,其中拆除重建干渠分水口5座,分水口新建配套量水堰5座,拆除重建泄水闸及溢流堰2座,拆除重建农桥3座,拆除重建排洪渡槽4座,新建沟水入渠10座,拆除重建陡坡21座。
第四标段:引大入中干渠拆除重建明渠2400m,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共计42座,其中拆除重建干渠分水口4座,分水口新建配套量水堰4座,拆除重建泄水闸及溢流堰1座,拆除重建排洪渡槽6座,新建沟水入渠8座,拆除重建陡坡19座,拆除重建引大入中北分支南斗渠605m,新建灌区配水管理房3座。
第五标段:监理标段
注:施工及监理标段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施工及监理标段投标,特此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第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 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时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管理、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人员,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后果自负。
(四)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须加盖鲜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8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须将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作为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之一。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可免费下载。
(二)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baiyin.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20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baiyin.gov.cn)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baiyin.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质疑期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方式及缴纳须知:
1、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3、缴纳须知:
3.1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3.2投标人获取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企业名称必须与入账账户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由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不一致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3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保证金转出后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
注:若有与网站、系统以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信息技术科:0943-828790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灌溉管理站
地 址:甘肃省景泰县一条山镇705南路309号
联 系 人:杜晓强
联系电话:138300820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7A
联 系 人:王惠
联系电话:139191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