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资交招告字:【2019】130号
1、镇原县屯字镇闫沟村“331+”千只湖羊示范合作社建设项目,已由镇农发【2019】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新建标准化羊棚四座1950平方米;新建饲草棚1座200平方米;新建青贮池2座500立方米;新建办公用房及消毒室5间;污水处理池及无公害处理井各1座,配套建成长度为400米、宽度4.5米的砂砾石路1条,羊场围墙护栏400米;新增50KVA配电变压器1台,线路0.79公里,厂区同时完成绿化亮化、排污排洪等基础设施建设(详见设计图纸)
2.2招标控制价:910000.00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镇原县屯字镇闫沟行政村。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投标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 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7日9时00分
5.5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布。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号:6101 2300 9000 03248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7126625
缴纳期限:2019年12月25日17时之前到账,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屯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镇原县屯字镇街道
联 系 人:马勇
联系电话:1510186327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雅婷
联系电话:0934-7182566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院内)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