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5吴起至平凉高速公路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91224-027460-0
招标编号:HJZB019-032
1.招标条件
S15吴起至平凉高速公路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庆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投资人多方筹措。招标人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米王村,以枢纽立交与G22线青兰高速相接,终点止于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郭家河,以枢纽立交与G85银昆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87.3Km。
本项目拟采用行车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范围的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文件的报批并获得批复及后续服务工作。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长度 (km) |
主要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备注 |
QPGK |
约87.3 |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
|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要求 |
QPGK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专业资格含公路,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名录中已备案(专业含公路,服务范围含规划咨询)。 |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工可报告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2条累计不少于100km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担任过至少1条不少于50km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
注:单位业绩以项目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该项目的工可批复文件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该项目情况,还应附业主的履约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该项目情况,还应附业主的履约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行业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凡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8年度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5 日18:00至2019年 12 月 30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91669604@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16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三 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100000.00 元)。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gansu.gov.cn/gcjsztbxx/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 416 号
联系人:张拓
电话:0934-88691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 3 号楼 3331 室
联系人:李军虎
联系电话:0931-4812410、18189595854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3211
邮政编码:730030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