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岭村战场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家岭村战场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勘察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沈家岭村;
2.2 建设规模:沈家岭村战场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勘查设计;
2.3 招标内容:沈家岭村战场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勘查设计,以及招标文件范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勘查设计周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6年12月至今)文物保护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协会发的责任设计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责任设计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须提供三年内(2016-2018年度)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建中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335号中鹏温馨花园3号楼五单元202室)。
5.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5.3招标文件领取时需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1-4项(以上相关证书和资料原件备查)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31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済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等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
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小山口
联系人:窦子阳
联系电话:19993114101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建中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335号中鹏温馨花园3号楼五单元202室
联系人:彭建荣
联系电话:0931-7217077、18693176790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