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镇原县202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庆市水审发〔2020〕 8、9、10、12、13号文件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
镇原县202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全部施工监理。
2.2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年 4 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6月19日。
2.3本工程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1.1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历。
3.2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网站截屏图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居民身份证,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进行身份识别。
3.6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8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 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17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7.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号:6101 2300 9000 03248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6466551
7.3缴纳期限:2020年4月7日17时,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8.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孙小亮
电 话:189192666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景文静
电 话: 18294072086
传 真:0934—8889315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