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天水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1#、2#地块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水福田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福田集团采购部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田·天水中心1#、2#地块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二)项目概况:福田·天水中心1#、2#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三)工程地点: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闫新村。
(四)招标范围:1#地块、2#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园建工程、植物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施工。1#、2#、地块场地雨水排水工程中:
1.1#地块雨水排水工程为雨水排水井编号Y16-Y17-Y21-Y35-Y36-Y83-Y84至市政雨水管网接入预留井Y4范围内的全部雨水排水工程,含市政管网接入及该范围全部管网、检查井。由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这次招标范围内不包含)。
2.2#地块雨水排水工程为雨水检查井编号Y9-Y10-Y14-Y15至市政雨水接入井Y4范围内的全部雨水排水工程,含市政管网接入。由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这次招标范围内不包含)。
(五)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六)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最终依甲方进度要求)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和社会信誉。
(二)投标人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三)被授权的投标报名人及开标时的投标代理人均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招投标全过程不得更换,擅自更换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注册在本企业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3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且业绩数量不少于两个。
(六)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截图);
(七)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须提供近三年内在兰州市或天水市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3月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兰州市或天水市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不能带至报名现场的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发售
(一)报名须知:所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经招标人对相关资格进行审核后确定最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名单,合格投标人报名时缴纳300元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二)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福田集团采购部(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8号3层302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施宜汝 18794217026
福田集团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