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环城东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投•锦墨院)安防监控、智能小区及停车场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环城东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7】7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投•锦墨院)安防监控、智能小区及停车场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榆中县环城东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投•锦墨院)安防监控、智能小区及停车场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单位:榆中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榆中县城北关村环城东路西侧,北面为拟建的二期工程,南面隔纬九路与陇顺住宅小区相邻,背东面为经六南路,西面为规划路。
4、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824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166.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7581.72平方米,地下人防及车库等建筑面积90584.30平方米。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安防监控设备、物业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停车场系统设备等采购及安装。涵盖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等,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
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仅针对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部分)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23日);
8、本项目拟划分标段:1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为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网络球机、高清网络枪机、高清网络半球、高清电梯半球)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3年(2017年3月至今)具有安防监控相关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④投标人近三年安防监控相关业绩;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以上所有获取资料须提交一套扫描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请发送至1147915640@qq.com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6200 1360 0080 5024 1147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六、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甘肃省和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与兴隆山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931-5226333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吕工、刘工
联系电话:0931-8470895 转2619、1880948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