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校本部棚户区改造5#、6#、7#楼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DL-(2020)-001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交通大学校本部棚户区改造5#、6#、7#楼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7】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州交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交通大学校本部棚户区改造5#、6#、7#楼项目监理
2、建设单位:兰州交通大学
3、建设地点:安宁区T580#规划路以东、S573#规划路以南、T514#规划路以北、甘肃政法学院用地以西的兰州交通大学家属区内,南临智扬路,西北侧为高层保障房1号楼,北侧、西侧、东侧为5—8层多层住宅楼,南侧道路以南兰州交通大学校内。
4、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1506.73㎡,新建建筑面积22460.99㎡,地上建筑面积22315.39㎡,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145.60㎡。
5、建设内容:5#、6#、7#三栋地上11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及室外道路、地下设备间、绿化等附属工程。
6、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7、项目总投资:8387.42万元
8、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兰州交通大学校本部棚户区改造5#、6#、7#楼项目施工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10、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核对结算完成。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部组成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3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6 年-2018 年度或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代理部)
3、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交通大学教育科技中心9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兰州交通大学招标中心网页(http://zbzx.lzjtu.edu.cn)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交通大学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联系人:于涛
电 话: 0931-495576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杨嘉萱
电 话: 0931-8118000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