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2020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石川镇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4  来源:

 

漳县2020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石川镇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2020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石川镇集体经济项目,项目业主为石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对石川镇占卜村、社占村建设木耳种植吊带棚5栋,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每栋面积400平方米,新建排水渠200米。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漳县。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515日,竣工日期为2020713日,工期6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四) 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五)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414日至2020420日。  

(二)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581030分,地点为漳县汽车站浩元公司会议室。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施工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爱文

   话:18393231119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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