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DFZB-024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2、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内容:
①变电所建筑物;②结晶车间建筑物及构筑物;③除臭间建筑物及构筑物;④车膜间构筑物及建筑物;⑤污泥处理间建筑物及构筑物等。
第二标段招标内容:
①围堰;②事故罐区;③预处理;④废滤池;⑤污油池;⑥泵房内设备基础;⑦冷水除油厂房;⑧加药间;⑨事故提升泵房;⑩生化泵房;⑪事故冷水除油间;⑫废碱液处理泵房;⑬其他构筑物等。
第三标段招标内容:
①高密度沉降间;②生物滤池设备间;③臭氧接触池泵房;④臭氧接触池;⑤Flopac滤池设备间;⑥均后调节池提升泵房;⑦加药间及臭氧发生器间;⑧机柜间;⑨生物滤池;⑩Flopac滤池;⑪臭氧接触池;⑫钢结构制安等。
招标范围: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
须符合设计文件、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3 个施工标段。
各投标人对以上各标段均可投标,但只可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各标段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招标人的工期节点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调整各标段工作内容,同时投标人应遵从建设单位关于集中防腐的框架要求。
5、质量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共2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6月0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承包方式:全费用固定总价(含税)。投标人的最终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相应价格。
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柒万元整(人民币¥70000.00元),投标人需按所报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及《财资【2010】410号》文件)。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
3.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工程建设承包商;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6.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工程类技术职称;
7.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8.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9.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0.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12.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购买标书登记表(见附件)及投标人资质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6698953@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汇款方式汇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文件暂定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0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苑建国宾馆二号楼二楼M2-1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703-1号)。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
联系人:蔡文涛
电话:136142773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幸福家园•黄河明珠2号楼304室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刘万强、王云欢
手 机:18993896529、18693179661
固 话:0931-7768466
电子信箱:1106698953@qq.com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