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喜泉信用社原址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喜泉信用社原址重建项目,已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甘信联复[2017]165号文、甘信联复[2020]17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单位: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2项目名称: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喜泉信用社原址重建项目;
1.3建设地点: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
1.4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6平方米,主要包括营业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修建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7年3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以开标前5日内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五、获取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
六、获取时间及地点
6.1获取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喜泉信用社原址重建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进行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钉钉会议),各投标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前递交在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一楼大厅;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以便于各方交流。评标成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最终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705中路
邮 编:730400
联 系 人:孙军雄
电 话:13993506789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 政 编 码:73001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919896785 18693175820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