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图书馆纸质期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水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图书馆纸质期刊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LHTZ【2020】012号
二、招标内容: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纸质期刊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求:
1、实施时间:按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送货至项目实施地。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设施须完全满足要求,保证提供符合本项目标准的优质产品。
四、采购总预算:3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签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至2020年5月9日17:00,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1楼11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1楼111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户名: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40085167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兰州市西关十字支行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联系人:徐小刚
联系电话:0938-8360399
网址:http://zbb.tsnu.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
联系人:倪棱
联系电话:18993833281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水师范学院或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0年4月29日
一、招标编号:LHTZ【2020】012号
二、招标内容: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纸质期刊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求:
1、实施时间:按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送货至项目实施地。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设施须完全满足要求,保证提供符合本项目标准的优质产品。
四、采购总预算:3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签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至2020年5月9日17:00,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1楼11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1楼111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户名: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40085167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兰州市西关十字支行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百分之六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联系人:徐小刚
联系电话:0938-8360399
网址:http://zbb.tsnu.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五号楼1101号
联系人:倪棱
联系电话:18993833281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水师范学院或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