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锅炉房采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日期:2020-05-14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锅炉房采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百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及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购置及安装供热机组3套、电力线路改造及配套设备

2.2 建设地点: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3 建设工期: 4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5 需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第一标段:高能量电锅炉3台(180KW2台120KW1台,含控制柜)及配套设备

第二标段:高压线路(10000KVA)约310米、箱式变压器800KVA1台及配套设备

2.6 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院内

  期:合同签订后40日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生产企业或代理供应商或施工企业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施工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企业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3.5 根据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文件要求,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0515日至20200519(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 获取地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甘肃中百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凰苑小区B1栋-06号)获取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06051500分;地点:甘肃中百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PDF格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人: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址:岷县寺沟乡纸坊村

  人:王绪文

联系电话:1519327333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百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凰苑小区B1栋-06号

  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18919959962

2020年0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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