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殡仪服务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S-2020-002
一、招标条件
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授嘉峪关市殡仪馆委托,对嘉峪关市殡仪服务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嘉峪关市殡仪服务站。
2.项目建设内容:嘉峪关市殡仪服务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3.招标范围:拆除后院部分混凝土地面;拆除后院大门前混凝土地面;拆除后院东北角花池中间与侧面混凝土园路;拆除砖砌旧花池;旧花池位置新建石材道牙,对嘉峪关市殡仪馆后院地面、后院大门前、花池中间园路与侧面园路进行铺装等所有工程量清单建安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 月4 日。
7.项目概算:本项目最高限价281653.54万元 。
三、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4.根据嘉人社函字2018.100号及嘉财函 2018.277 号文件要求,提供嘉峪关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嘉峪关市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诚信登记表》。地点:嘉峪关市人社局3017 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6788972(各投标人开具时按项目名称出具,不以标段出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件(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书》、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参加投标人员一览表及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证件。(以上均为副本原件)
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4.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规格均为 A4 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日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
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8:00
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06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日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
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8:00
获取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06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20年6月1日15时0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殡仪馆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及《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3号)》的要求,参与开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来自疫情防控低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或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 ;来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峪关市殡仪服务站
地 址:嘉峪关市新城镇安远沟村四组东侧
邮 编:735100
联系人: 殷朝辉
电 话: 135194885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06室
邮 编:735100
联系人:聂丽萍、李桃花
电 话:17709470935或13993774502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