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贠河及沟口组沥青道路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标准
全线按照《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村道标准进行设计,车速采用10km/h进行设计。路线全长1.0公里,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两侧各为0.5m天然砂砾路肩;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16cm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地点:显胜乡蒲河村贠河及沟口组境内。
2.4计划工期:4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12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7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工程名称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贠河及沟口组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
1 |
路基、路面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凭证。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3.7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上午9时00分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4.2 获取地点: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3 获取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同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所述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4 如需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5时30分;
5.2 地点: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793485559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显胜乡街道
代理机构:甘肃中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雄越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范文军
电 话:17793497719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