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清泉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X2020GK-00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清泉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甘税函【20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内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维修面积1168m2(详见工程量清单)
1.2 招标控制价:182.50万元
1.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1.4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
1.5 工期要求:143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7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3 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具“无欠薪承诺”参与招投标活动,项目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拟中标市外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市内企业持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欠薪证明”办理中标通知书;
2.4 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甘肃省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0年 6月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到甘肃浩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
3.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C证、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等证件,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壹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4 报名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网站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浩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南环东路支行
账 号:2717 0501 0400 04690
咨询电话:0936-8288790
6.3 代理公司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
6.4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投标申请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并将银行转账凭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
联 系 人:周多锋 联系电话:18219965164
地 址:张掖市山丹县甘新北路29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 静 联系电话:18093698585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路和泽馨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