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CGC2020-024
1、庆城县凤城剧院院坪硬化工程,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2018〕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层文化系统建设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拆除原混凝土院坪并新做院坪2921.40平方米等。招标控制价:718560.27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庆城县凤城剧院内。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3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7.97.207.119:8084/Accounts/Login?ReturnUrl=%2fDefault%2fIndexNoAsy)“投标单位登录”窗口获取。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7.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
7.3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7.4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城支行
帐 号:61012300300005588
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指定账户的,缴纳金额不足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庆城县北大街23号
联系电话:13830451628
联系人:郝志剑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怡景佳园8单元502室
联系电话: 0934-8279122 / 18919340911
联系人:沈 洁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