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大门及南侧围墙整修工程项目
设计监理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天灵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的委托,就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大门及南侧围墙整修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大门及南侧围墙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0一LXYLQ一0014
三、资金预算及评审办法
(1)采购总预算:65万元
(2)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概况:项目共分为三个包
第一包 :项目设计:采购人前期已委托设计院设计完成(设计费用由第三包成交商支付)。
第二包:项目监理:
1.工程地点: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
2.工程规模:
(1)门库面层装饰;
(2)大门值班室装饰;
(3)围墙装饰;
(4)电动伸缩门;
(5)大门监控;
(6)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
(7)原有围墙的拆除。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图纸)
工期要求: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范围: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大门及南侧围墙整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核对结算完成。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需提供下列材料:
(2)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一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10)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1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外省供应商提供注册地的信息查询)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以磋商截止日期前两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三包:工程施工
1.工程地点: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
2.工程规模:
(1)门库面层装饰;
(2)大门值班室装饰;
(3)围墙装饰;
(4)电动伸缩门;
(5)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
(6)大门监控;
(7)原有围墙的拆除。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图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5)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9)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甘肃天灵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文件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二楼会议室(甘肃省临夏市西川马彦庄村379/1号),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3.磋商时间:2020年7月9日09:00时(北京时间),如遇采购人执行任务,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临夏医疗区
地址:临夏市西川马彦庄村379-1号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930一666261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灵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洄水湾路华泰小区2栋2单元1001室
联系人:祁晓田
电话:18794818927
甘肃天灵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