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20年太石乡何湾等17村农村饮水安全后续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30  来源:

康县2020年太石乡何湾等17村农村饮水安全后续

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2020年太石乡何湾等17村农村饮水安全后续巩固提升工程,已经康农发【2020】373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康县2020年太石乡何湾等17村农村饮水安全后续巩固提升工程。

二、工程简介: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和规模:(1)大南峪镇李庄村:水源工程:3.5m截水坝1座,5m³沉淀池1座;调蓄工程:1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280m;配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630m;阀门井:3座;(2)大南峪镇潘山村:调蓄工程:1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515m;配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342m;阀门井:2座;(3)云台镇铺坝村:水源工程:3.5m截水坝1座,2m³泉室1座;10m³沉淀池1座;调蓄工程:5m³蓄水池;输水管网:烧锅坝社100级热熔PE管φ20/1.6MPa303m,铺坝阳山社100级热熔PE管φ20/1.6MPa232m,100级热熔PE管φ,40/1.6MPa638m;配水管网:烧锅坝社100级热熔PE管φ20/1.6MPa887m,铺坝阳山社100级热熔PE管φ20/1.6MPa,380m;阀门井:5座;入户设施26户;(4)云台镇下磨村:水源工程:7.0m截水坝1座,5m³沉淀池1座;调蓄工程:1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591m;配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404m;阀门井:5座;(5)豆坝镇长沟村:水源工程:3.5m截水坝1座,10m³沉淀池1座;调蓄工程:1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462m;配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1900m;阀门井:3座,入户设施25户;(6)大堡镇黄山村:水源工程:2m³泉室1座,调蓄工程:1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440m;阀门井:3座;(7)王坝镇何家庄村:水源工程:3.5m截水坝1座;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203m;阀门井:2座;(8)寺台乡寺台村: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40/1.6MPa1005m;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1100m阀门井:3座;(9)寺台乡剪子坪村:调蓄工程:2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162m;配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32/1.6MPa153m;阀门井:2座,入户设施,80户;(10)三河镇垭合村:水源工程:3.5m截水坝1座,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20/1.6MPa2636m;阀门井:2座;(11)铜钱镇郝坪村:土建工程:泵房1座;调蓄工程:2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D80无缝钢管,壁厚8mm960m;(12)太石乡何家湾村:调蓄工程:50m³蓄水池,输水管网:100级热熔PE管φ90/1.6MPa100m;钢管保温:PPR聚氨酯保温管4850m;阀门井:2座;(13)长坝镇山根村:排洪渠:C20混凝土排洪渠150m。

二标段:PE管材购置。具体工程量详见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工程地点康县太石河乡河湾等17村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以内的所有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报名须知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施工贰级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须附带交纳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以及五大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带复印件一套留存,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若书,承若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二标段: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 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为PE管材、管件及钢管(含金属附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有PE管材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及省级卫生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PE管材生产厂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省级卫生检验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报名,17:30分截止。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地点: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东诚大厦四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9-5918619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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