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南湖公园进行综合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距酒泉市金塔县100km处。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湖区域景观提升改造,提升改造用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跑道、步行道、护坡、护栏、亲水平台、观景平台、小桥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15日
计划总工期:9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六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纳税凭证原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指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5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该证明材料根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规定获取。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酒泉市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登记
5.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 凡通过上述投标申请登记者,须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社保凭证和纳税凭证、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同类已完成工程业绩(指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上述资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按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北大河雄关路2号工贸中专对面)进行资格确认,未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并提供原件核对。注:省内企业投标单位递交备案表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省外企业投标单位递交备案表人员在出示健康码“绿码”的同时还须有近三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免费获取)。获取方式: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处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7.2网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7.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7.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各投标人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投标CA证书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
(1)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上申请办理后到现场取锁或顺丰邮寄;
(2)带全所需资料现场办理取锁;
(3)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 州 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
酒 泉 市:酒泉市肃州区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2851988、400613130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同时参加钉钉会议,并在会议中签到。
10.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11.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91481159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河雄关路2号工贸中专对面
联系人:王倩 吴天斌
电话:15293476107/18919424010
邮箱:308045207@qq.com
2020年7月9日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单位名称(盖章)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结果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
有效截止时间 |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注册建造师 |
|
专业 类别 |
|
级别 |
|
注册编号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称 |
|
证书编号 |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
职称 |
|
安全证证书编号 |
|
||||||||
施工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质量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
安全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资料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
机械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材料员 |
|
岗位证书编号 |
|
||||||
招 标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递交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必须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和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