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南街三号“两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康县人民检察院南街三号“两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单位:康县人民检察院
二、工程名称:康县人民检察院南街三号“两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拆除吊顶、拆除地板、防水及墙裙、拆除门、拆除洁具、拆除原屋面防水、拆除原外墙瓷砖、拆除原外墙裙、内墙粉刷、外墙粉刷、换门、更换墙裙(同墙高)、更换洁具、女儿墙压项、檐口挂树脂瓦、外墙裙灰色仿石面砖、门剧漆、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
2、资金来源:自筹。
3、建设地点:陇南市康县。
4、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房建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3、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13日上午8:30—2020年07月17日上午17:30截止;地点:陇南市东江镇新农村安置区贰区捌号四楼,报名成功后在代理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三、招标人: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寇琦 联系电话:18993943730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15293985071
甘肃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