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置换房源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公寓楼置换房源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LBD944YY-1007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施工内容为对12套公寓住房进行装修改造,主要项目为墙顶面乳胶漆涂刷;地面、墙面块料拆除更换;厨卫间及卧室门更换;水电暖改造;橱柜制作安装;卫浴设施更换;照明设施整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资金额
约¥484542.42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伍佰肆拾贰元肆角贰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投标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前报名(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带相关资料到甘肃省酒泉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等复印件,以上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0年7月17日;
2、领取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招标文件领取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并提供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汇入招标方对公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招标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10时;
2、投标文件提交:甘肃省酒泉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10时;
2、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十、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电话:李维娜 18893772706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伏 翔
联系电话:18909379763 0937-2309061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