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日期:2020-07-13  来源:

庄浪县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已由庄水字〔2020〕2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水洛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庄浪县。本次治理范围南洛河上起南坪大桥,北洛河上起良邑大桥,两河交汇后至下洛河石门口大桥,治理河道总长度32.8km,其中南洛河治理段长7.8km,北洛河治理段长10.4km,下洛河治理段长14.6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污染河床质90万m3,新建生态护岸30km,生态隔离带2.03万m2,人工湿地1.2km2。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Ⅰ、Ⅱ型生态护岸和跌水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Ⅲ型生态护岸不设防洪标准,支沟生态护岸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边滩湿地围堤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1)污染河床质清理:清理污染河床质90万m3,其中北洛河清理污染河床质43.37万m3,南洛河清理污染河床质24.36万m3,下洛河汇流口至工业园区段河道清理污染河床质19.30万m3,支流垃圾清理2.99万m3。

2)生态护岸:水洛河干流生态护岸分为3类,分别为I型、II型和III型。I型生态护岸结合北洛河徐碾大桥以上拟建滨河路工程对现状混凝土堤坡培土+防冲措施+植物措施,布置于北洛河左岸(BL5+220~BL6+865),右岸(BR5+010~BR6+665)之间,长3.29km;II型生态护岸在南洛河金锁渠首至汇流口段对混凝土堤坡培土+植物措施+边坡湿地,布置于南洛河左岸(NL5+080~NL6+080),右岸(NR6+175~NR 7+085)之间,长1.91km;III型主要对现状混凝土护坡坡脚5m宽边滩绿化+种植爬山虎为边坡覆绿,布置于北洛河左岸(BL3+040~BL5+220)、(BL9+635~BL10+470),右岸(BR2+700~BR5+010)、(BR9+436~BR10+386)之间;南洛河左岸(NL6+585~NL7+665),右岸(NR3+460~NR4+840)、(NR7+085~NR 7+665)之间;下洛河左岸(XL0+000~XL4+070)、右岸(XR0+000~XR4+050)之间,长17.425km。对北洛河支沟王家沟、四沟、秦家沟、小张家沟和下洛河支沟吊沟、孔家沟、李家沟、贾家沟、张家沟、毛柳沟、长尾沟共计11条支沟进行生态治理,新修生态护岸7.375km。

3)生态隔离带:结合北洛河拟建滨河路,在道路临河侧设置一条不小于4m宽的生态隔离带,面积2.03万m2。

4)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在河道内形成人工湿地1.2 km2。其中北洛河形成人工湿地0.64km2(上碾村桥至徐碾大桥段河道内新建跌水3道,形成人工湿地0.33 km2,徐碾大桥至9#橡胶坝段河道内形成人工湿地0.25 km2,9#橡胶坝至汇流口段河道内形成人工湿地0.06 km2),南洛河形成人工湿地0.46 km2(省道304桥至金锁渠首段河道内形成人工湿地0.20 km2,金锁渠首至汇流口段河道内新建跌水2道,形成人工湿地0.26 km2),下洛河汇流口附近形成人工湿地0.10 km2。

3.项目监理概算:144.38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12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或社保缴存凭证);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需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注:以上查询均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7月15日23时59分59秒,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

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 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 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人: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址:庄浪县南城区第四广场西侧

人:杜翔宇

   话:15120419118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6号楼2单元1103室

人:何涛

 话:17793315983

   1534550688@qq.com

监管部门:庄浪县水务局

   址:庄浪县南城区第四广场西侧

人:陈亮东

   话:1524936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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