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工业垃圾场整改治理技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16  来源:

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工业垃圾场整改治理技术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关于责令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业渣场立即整改的工作函》西环函【201922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关于要求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危废的函》西环函【201925号文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关于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原工业渣场整改治理工作的函》西环函【201934号要求及《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工业垃圾场整改治理技术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甘垦集团规【20204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

2、工程规模:初步估算整个场地待修复治理的土方总量18700立方米。

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52万元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8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0215日);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78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土壤修复)施工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0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招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2020716日至2020722日(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茂华府B20

3、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证明文件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0811930分前;

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八一宾馆迎宾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原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

4、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招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招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招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西固区河口南新维路兰州128

联系人:胡毓生

 话:138932014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茂华府B20

联系人:张文宝

 话:1363939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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