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整体装修项目
(装饰改造及空调)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整体装修项目(装饰改造及空调)
二、项目编号:DHDL-(2020)-080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
2、工程概况:拆除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部分地面、墙面、天棚的装饰面及照明灯具;新做地面、墙面、天棚的装饰面,根据需求新做门窗隔断;安装中央空调、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相关管线。
3、工程总投资: 1353505.26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装饰装修工程。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0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2017 -2019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5、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4月-6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 07 月 29 日至 2020年 08月 0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代理部)。
注: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可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
联系人:贺启军
电 话:1839411121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李 婷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8693262234
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