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佑宁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受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金开规建发【2020】38号文件及金开管发【2020】166号文件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东路沿线绿化景观工程(一期)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东路沿线绿化景观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路北侧,纵四路东侧。
建设内容:该项目一期主要施工内容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种植部分、人行道铺装、厂区入口处路面拓宽、绿化给水。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中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企业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该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后下载的完整报告为证明材料;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6日
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企业孵化大厦8-3
五、开标评审:
代理机构联合招标方于2020年8月7日成立评审小组,其成员有关经济,建筑等方面共3名专家组成。并在当日对各方投标资料有效性及资格进行评审。 (具体时间及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成交结果:
评审结束后由招标方发布成交结果,由招标代理方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在线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嘉伟
联系电话:138305988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佑宁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瑾
联系电话:13109455553
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企业孵化大厦8-3
监督部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甘肃佑宁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