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金融运行】  全年全省金融运行保持平稳发展态势,运行特点为:各项存款大量增加,各项贷款增势减缓,全省现金投放减少,金融机构备付金率保持稳定。

各项存款大量增加,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都保持较高增长。截止2001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615.73亿元,比年初增加213.22亿元,同比多增33.50亿元,增幅为15.20%,比全国增幅低0.8个百分点。年末国家银行存款余额占整个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79.61%,存款增量占整个存款增量的74.10%。企业存款大量增加,其流动性和临时性存款因素增强。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为539.77亿元,增长17.68%,全年共增加81.10亿元,同比多增17.96亿元,占全部存款增量的38.03%。其中,活期存款增加68.88亿元,同比多增32.58亿元;定期存款增加12.21亿元,同比少增14.61亿元。企业存款仅12月1个月就增加了43.70亿元,占到全年企业存款增量的53.89%,主要是年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上缴资金和下拨款项,使得存款大幅度增加,主要集中于交通、通讯、石油等行业,这些存款的不稳定性强,加大了银行资金的运作难度。储蓄存款稳定增长。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为920.71亿元,增长12.47%,全年共增加102.06亿元,同比多增20.80亿元,存款增量占全部存款增量的47.87%。其中,活期储蓄存款增加43.5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定期存款增加58.51亿元,同比多增21.20亿元。储蓄存款多增,一是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储蓄存款增加提供了可靠的来源;二是股票市场的低迷使得部分资金回流为储蓄存款;三是各行不断推出新业务、新品种,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储蓄存款增加较多。同时居民对未来收支状况普遍持谨慎态度,定期存款成为居民投资的首选,进而使储蓄存款稳定性增强。

贷款投放适中,投向重点突出。截止2001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268.38亿元,增长8.46%,比全国增幅低3.14个百分点,全年共增加98.89亿元,同比少增27.86亿元。其中国家银行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62.89%。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为78.50%,增量存贷比为46.38%。从贷款投向看,主要投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性行业,贷款投向重点突出。全年中长期贷款增加39.04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量的39.48%,较上年少增31.74亿元;工业贷款(中短期合计)增加20.21亿元,占贷款增量的20.44%,较上年多增20.94亿元;农业和乡镇企业贷款增加16.65亿元,占贷款增量的16.84%,较上年少增2.42亿元;个人消费信贷增加11.85亿元,占贷款增量的11.98%,较上年少增10.01亿元。

现金投放减少,但全社会现金供应充足。全年全省金融机构现金支出增长15.23%,现金收入增长16.07%,收支相抵净投放现金14.98亿元,同比下降52.98%。其原因,一是工资卡的普遍推行使工资现金支出增幅比上年回落2.81个百分点;二是服务业和商品销售现金持续增长,分别较上年增长21.55%和10.53%;三是信用渠道同比多回笼15.97亿元,从而使整体现金投放大幅度减少。但总体上现金供应充足,满足了各方面的需求。

金融机构备付金率保持稳定。截止2001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余额为102.68亿元,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备付金率为4.76%,工、农、中、建各行分别为3.60%、6.96%、4.96%、4.66%;交行和招行备付金率分别为9.81%和11.80%;兰州市商业银行备付金率为20.93%;其他金融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货币政策】  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二是加大对国有重点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四是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五是稳步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六是加大教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充分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贯彻落实。全年全省累计发放短期再贷款122.81亿元,比上年增加47.11亿元,是上年的1.62倍;累计对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62.87亿元,比上年增加36.22亿元,是上年的2.36倍;累计办理再贴现32.81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 是上年的1.36倍。全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开出商业汇票39.76亿元,比上年增加9.45亿元,是上年的1.31倍;累计贴现票据109.82亿元,比上年增加57.60亿元,是上年的2.10倍。票据业务的发展,及时解决了大量工商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加快了社会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了社会资金使用总量。

【金融监管】  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按照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按期完成了人员调整、业务移交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了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初步形成了以内审部门履职监督、人事部门业绩考核、纪检部门执法监察为主要内容的再监管工作体系。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把降低不良贷款作为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经营效益的突破口,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清收贷款责任制,把贷款质量状况列入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进行考核。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扎实、效果不理想的金融机构,及时约见负责人进行谈话,截止12月末,辖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比年初下降2.17个百分点。突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对兰州市商业银行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经营及风险状况,及时派驻了监管组,制定了化解风险的总体目标措施。先后6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防范和化解兰州市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提出了7条处置意见。支持该行加强集约化管理,实施机构整合,机构网点由112个缩减为89个。到年底,该行的不良贷款比上年下降16.47个百分点,个别支行潜在的支付风险也得到有效化解,经营运行基本平稳。进一步做好城市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完成了兰州市5家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继续做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督促两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了信、证分业工作。督促甘肃省租赁公司加快增资扩股和业务规范进度,注册资本金由改制前的3000万元增加到5.13亿元,不良资产由年初的68.25%下降到年末的6.65%。中石化财务公司兰州办事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违规资金也取得较大进展,不良资产比年初减少850.5万元。加强对企业债券风险的监控,保证了2亿元到期企业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

加强基础管理,搞好日常监管。引导各金融机构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效益型转变 ,支持金融机构对网点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批准新设立4家支行,审批迁址更名95家,对98家申请升格为支行(分理处)的机构进行了审核,依法撤销了5个农村信用分社。支持各行开展业务创新,审核批准开办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开办了全省首家离行式自助银行,核准了3家支行自助银行的筹建工作,批准19家机构开办外币储蓄业务,重新核准了2家支行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全面的动态管理,核准了57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备案101人,否决16人,对辖内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按30%的比例进行了定期谈话。对辖内777个银行类金融机构及295个城乡信用社机构进行了年检,年检面达到100%。对违反机构管理规定擅自撤并歇业、贷款质量严重失实、虚增利润、违规开办外汇业务、擅自迁址的24家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以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为重点,整顿和规范辖区金融秩序。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兰州金融机构打击制裁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公约,建立了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对14户逃废债企业实行内部通报制裁。积极协助省经贸委建立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外汇管理】  积极参加省政府打击出口骗税的专项斗争,联合公安部门打击外汇黑市,对辖内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外汇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规范旅游外汇收支活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做好B股外汇监管工作。制定了甘肃省"电子口岸"推广实施方案,确保了"电子口岸"正式运行及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正常开展。认真贯彻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出的经常项目改革措施,开展培训、政策宣传等活动,并对外汇账户、个人用汇等方面的存量及增量及时进行摸底和预测。严把结售汇市场准入关,先后批准了9家金融机构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以核查、抽查、核对为手段,进一步做好各项外汇业务统计、国际收支统计及外汇收支形势分析工作,全面、客观地分析和反映全省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

【金融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经济金融统计的基础工作,稳步推进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二是加强结算监管,严格财务监督。三是认真履行国库监管职能,提高国库核算质量和水平。四是合理调拨发行基金,保证全省经济发展的货币供应。五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郭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