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据统计,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76.2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1.63%,同比增长12.75%。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50.34亿元,完成任务的112.16%,同比增长21.1%。全省财政支出实现274.01亿元,比上年增支38.55亿元,增长16.73%。

【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争取中央支持。在争取中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和各项补助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有效缓解了甘肃省财政困难;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全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吸引外资。当年共签订和申报国外贷款项目规模42347万美元,争取技术支持和项目赠款970万美元,从世界银行报账提款5239万美元,增加了甘肃省经济建设投入。三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当年下达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5889万元,农业产业化财源建设扶持资金2390万元,特困县和少数民族州县财源建设扶持资金3891万元,带动了银行信贷和社会投资,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依法征管】  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增加税收。坚持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措施,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税收专项整治,狠抓清理欠税,努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促进各项税收的稳定增长。结合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农业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经过努力,当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均超额完成预算任务。

【保证重点支出】  一是按照中央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较大幅度增加对甘肃省转移支付的新形势,省财政加大对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保证职工工资发放最低财力保障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地县财政保障水平。当年省对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到446682万元,比上年增加87743万元,并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影响财政收入等政策性补助155860万元。同时,充分考虑地县收入季节性因素,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调度,帮助财政困难地县解决工资发放问题。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保证当年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足额发放的目标。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基础上,当年税务部门代征企业社会保险费268501万元,有效缓解了社保资金收支矛盾。当年各级财政拨付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8775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455万元,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大科技、教育事业投入。当年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32525万元,教育事业费支出420881万元,均高于当年全省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扶贫攻坚。当年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265598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86759万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了扶贫开发。积极向中央争取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并努力筹措资金安置森工企业职工,保证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顺利实施。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2002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努力做好宣传工作,使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及时完成县乡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保证了方案的落实。认真做好定亩、定产、定税等基础工作,合理确定农民税赋水平,使全省农民人均负担减轻31%。研究制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及时落实中央专项补助85000万元和省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基本保证乡镇机构、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加强配合协调,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

【推进各项改革】  根据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政策,及时研究确定所得税入库办法,核定各地税收返还基数,制定考核办法,保证了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政策的落实。省级继续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内容,扩大了向省人代会重点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金昌、张掖等市县进行了编制部门综合预算试点。陇南、定西、酒泉、张掖等市县推进和完善了会计集中核算、乡镇“零户统管”等管理办法,一些市县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民委等四个部门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全面进行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管理改革,初步建立了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机制。积极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统发,全省统发工资人数达到35.12万人,全年统发额达到39.91亿元。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省级累计组织采购281批次,采购规模达到10.6亿元,节约率为14.5%。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进一步理顺了内设机构工作关系,达到了精简、效能的目的。

【加强财政监管】  根据国发(2001)93号文件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研究提出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意见,将省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生等五个部门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对部分单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试行了收支脱钩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办法》,全面推开了以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为核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办法。组织开展了省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促进了单位财务、资金的规范管理。建立财政督导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开展了对各地收入进度、重点支出到位、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积极配合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深入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加大了对部分重点单位和重点支出专项检查力度。制定了《甘肃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组织进行了内部职能处室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税收概况】  2002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88.50 亿元,比上年增长17.59%,增收13.22亿元。其中,列入全省大口径财政预算的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完成 79.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8 %,增收11.4亿元,提前40天全面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是税制改革以来收入进度最快、增幅最高、均衡性最好的一年。

【税源分析】  一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宏观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全省国税部门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尤其是以金税工程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有力地遏制了偷逃税,促进了管理水平提高和税收收入增长。三是强化税务稽查,认真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专项整治。共查补税款6670万元,罚款1168.66万元。打击了涉税犯罪,净化了税收环境,增加了税收收入。

【依法治税】  一是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通过开展 “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等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和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国税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检查证、行政处罚证、执法监督证“三证”年审工作,依法确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在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初步建立了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制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其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在全系统狠抓了一批过错追究典型,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强化了国税干部的执法责任意识,形成了责任落实、过错追究的执法责任机制。同时,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增强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初步形成了执法监督机制。四是税务稽查初步实现了向执法型转变。进一步加大对偷逃骗税大要案的打击力度,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增强了稽查的威慑力,促进了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和执法环境的改善;建立健全了案件复查、协查、审理、处理业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了稽查复查工作,推进了稽查工作的规范化;结合实际收缩稽查机构,部分地区实施了一级稽查,建立了适合全省实际的稽查工作体制。

【税收征管】一是以广泛宣传和学习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征管。二是多元化申报有了重大突破。全省采用银行网点报税、网上报税和电话报税纳税户达到了12.84万户,占全省纳税户17.83万户的72.03 %。这标志着全省国税系统在申报征收手段的改革领域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做好CTAIS的推广应用工作。嘉峪关、金昌市国税局CTAIS试点两个月来运行态势良好。税收征管信息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四是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广应用了出口退税网络版审核系统,有力遏制了偷逃骗税。五是进一步做好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地)国税局进行了考核,征管质量在2001年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台阶,考核成绩由2001年的92.98分上升为2002年98.1分。六是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累计评估企业224户次,补税1251万元,罚款35.27 万元。

【科技兴税】  一是建立了五级金税网络体系。建成了上联总局,覆盖省、地、县局和部分税务所的五级广域网络和省、市、县局办公局域网络,节点达到185个,投入运行的局域网达到174个。全系统拥有各类微机6100余台,服务器537套。二是金税工程运行正常,网络畅通,信息准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除了在2001年网络开通后前两个月并列全国第五,以后连续16个月达到100%,并列全国第一;协查系统回复率自去年7月份首次开通至今一直为100%,连续18个月并列全国第一。三是防伪税控推行工作进展良好。2002年底共有3690户企业进入了防伪税控,通过协查系统直接发现虚开、接受虚开发票案423起,涉及发票2094份,查补税款及罚款1069.76万元。金税工程系统运行良好,发挥了打击偷逃骗税的“杀手锏”作用。四是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实现了公文从拟文、初审、复审到签发的网上办公,实现了地区局与县局之间公文的远程传输, 70%以上的县局(利用拨号方式)实现了与基层税所(分局)公文的远程传输,实现了省局与省政府办公厅的互联。

【队伍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省局党组专门举办市州地局长学习十六大精神学习班,把全省国税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揽和指导国税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免、使用管理,基本形成了良性的用人机制。地县两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将集中脱产培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范围,使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四是强化“两权”监督,狠抓行风建设。健全了党组议事制度,对人事、经费等重大问题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了人事、财务、接待、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办法和程序。通过开展明察暗访,聘请义务监察员、特邀监察员等方式,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促进了国税机关行风转变。

【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税收服务逐步规范。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认真抓好文明办税“八公开”,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开展承诺服务活动,限时服务,注重税收政策的透明,执法的公平和纳税人办事的便捷,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确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进行了精神文明创建再动员。至2002年底,全省国税系统14个市州地局、省局机关和省税务学校全部被命名或验收通过地级以上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8个市州地局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2个为省级文明单位;86个县市区国税局全部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或验收通过文明单位、行业,省国税局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省上和总局领导对此作了重要批示,对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长陆浩批示:“要继续巩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成果,省国税局的一些成功作法要在部门推广,使三个环境的营造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在省直机关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批示:“成绩可喜可贺,工作再接再励,争取更大光荣。”

【西部开发】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在报刊上公告,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扶持和照顾政策。二是着力抓好税收政策的落实。提出了“四个到位”的工作措施,即:发展经济,认识到位;广泛宣传,政策到位;转变作风,工作到位;责任明确,追究到位。三是组织收入中,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2002年杜绝了预收现象。四是认真落实出口退税,全年累计实现出口退税5.44亿元。五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02年按政策审批税前扣除金额16.89亿元,促进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地方税收

【综述】  2002年,全省地方税收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社保费征缴工作步入正轨,收入稳定增长,主体税种继续保持了强劲增长的势头,各项收入的均衡性继续趋好,组织收入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地税部门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745934万元,其中,地方税收47387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5.43%,超收2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5%,增收62000万元。各项基金(费)收入 27206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收入25742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90%。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地县地税部门的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规范了一些机构和职务称谓。全系统共调整科级干部713名,其中,竞争上岗312名,占已配备科级干部的44%,有101名副科级干部在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定岗中落选,39名一般干部落聘,180名符合分流条件的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对各市、州、地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了全面考核,对部分县、市、区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了补充调整;制定了《甘肃省地税系统公务员惩戒暂行办法》,严格了干部管理制度。

【征收管理】  完善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制度,统一了定期定额纳税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制定了税收多元化申报和纳税评估办法,开展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了基金征缴管理,开展了费源调查工作,认真核实企业参保人数,对困难企业缴费能力进行了评估,对欠费企业进行了重点调查分析,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清欠计划,将清欠工作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加强了对重点税费源的监控,不断扩大税源监控面,全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监控户数已达162户,比上年增加了35户。

【税政管理】  开展了营业税资料调查,调查了解全省公路建设投资情况,明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有关税收问题;推行了新的印花税征管办法,妥善处理屠宰税停征后的遗留问题;加大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对48户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了优惠政策;及时解决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后的有关税收问题,对2001年所得税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款入库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审计核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建立了高收入者监控制度,对1700名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监控;进一步加强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对重点涉外企业进行了纳税检查。

【以票控税】  完善了发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了发票印制、发放、使用和缴销的运作程序,加强了发票的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加强了行业发票的管理。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了定额刮奖发票,7至12月,仅餐饮业就征收税款7249.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7%,发票用量较上年同期增长45.93%,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不断加大打击普通发票的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发票违法案件951起,查补税款和罚款491万元;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行动,抓获制售假发票的不法分子15名,查缴各类假发票750余份。

【税收法制建设】  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在白银市开展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制定了适合甘肃省地税实际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规范了减免税管理,严格审批程序,2002年共批准减免税企业80户;加强税收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省地税局对全省12个县(市、区)、16个税务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及时准确做好税法公告工作,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地方税收法规114件。认真完成四五普法工作,组织税务干部进行普法宣传,印发税收法制宣传单30000张,发放法制书籍500本。

【信息化建设】  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以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开发应用为契机,开展了全省广域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完成定西、张掖、嘉峪关、金昌、白银等五个试点地区广域网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又完成了兰州、武威、临夏、平凉、庆阳、天水、陇南等七个市、州、地的广域网二期工程建设。开展了统一全省税收征管软件的前期调研工作。对全省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提出了今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和任务。

【税收宣传】  围绕“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税收宣传活动。邀请陆浩省长及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参加了税收宣传活动;在甘肃日报开设了“领导干部谈税收”专栏,刊发陆浩省长、吴碧莲副省长以及14个市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稿17篇;在甘肃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税收宣传标语;领导干部谈税收和庆阳地区举办的彭阳春杯税收知识竞赛,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税收宣传活动优秀项目,受到通报表扬。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贩卖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曝光;与省电视台《今日聚焦》栏目合作,播放社保费征缴专题节目。

【税收稽查】  规范了打击涉税犯罪协作机制,开展了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安排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了重点稽查,“一次查两年,两年查一次,各税费票证统查”的新的稽查模式完全确立,税务稽查体系更趋完善,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2002年,全省各级稽查部门共查补税款2.75亿元,其中加收滞纳金、罚款2771万元。全年查处涉税案件765件,移送公安机关108件,查补税款890万元。受理举报案件331件,查结312件,查补税款和罚款2015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又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文明集体和先进个人。2002年,全省地税系统共表彰文明单位15个,优秀税务工作者57名,业务标兵6名。重新考核认定青年文明号26个,重新考核认定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新增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兰州市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行业之后,又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临夏州永靖县地税局被省文明办命名为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示范点

【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了《地税人员“二十不准”》和《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廉政制度,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日常行为、行政执法和管理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拓宽监督监察范围,强化“两权”监督,将公务员招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基建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执法检查等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在全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以落实责任制、清理银行账户、税款征收入库责任制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督察检查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了银行账户和“小金库”的清理整顿工作,撤销了494个账户,归并资金3500多万元。继续加强行风建设,在全系统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纠正了个别地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强行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超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费和服务态度差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系统共接到群众举报信件35件,处理违纪人员9人,其中,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干部教育培训】  建立了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力度。全系统税务干部参加了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各地举办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WTO知识、税收法制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培训,组织13个市、州、地地税局长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法制培训班。全系统共举办各类讲座220多期,培训人员6200多人(次)。                 

(张性忠)

兰州国税

【综述】  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25.56亿元,占省国税局下达计划23.04亿元的110.90%,超收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8.33%,增收3.96亿元。其中:两税入库21.91亿元,占省国税局计划20.19亿元的108.51%,超收1.72亿元,同比增长15.96%,增收3.02亿元。这是继2001年国税收入提前70天完成任务,全年超收5.02亿元的基础上,全市国税系统再创税收收入总量的历史新高。

【税收征管】  一是牢固税收经济观,坚持做到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年内既没有形成新的欠税,也没有发生预征税款。二是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严”的工作方针,合理分解税收任务,落实收入措施;及时开展税源分析,把握工作重点;实行税款跟踪管理,做到均衡入库。三是严密实施重点税源监控,1-12月份,全市纳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110户入库两税15.48亿元,占本期两税入库数的70.66%,同比增长17.39%,增收22933万元。四是有效发挥清欠稽查的职能作用。1-12月份,共清理欠税5879万元。税务稽查方面,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严厉查处大要案、加大处罚力度和提高查处税款的入库率方面。通过对各类举报案件的重点查处,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对中央部分在兰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力企业、烟酒生产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3215户,共查补税款1404万元。五是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建设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巨大促进作用。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整合税收征管流程和干部执法行为,避免了税收流失。六是以品牌工程建设推进税收征管整体质量的提高。全市国税系统确立的品牌项目达到了32个,进一步堵塞了税收征管的漏洞,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建立了信息化建设的运作、管理、考核机制。年初制定了《兰州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从硬件维护、软件应用、通知维护、数据备份、网络安全、数据传输、日志记录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采取了归口管理、分类考核,单项计分、综合汇总,按月考核、逐月通报考核办法,极大地促进了系统内的信息化建设。为了加强网络管理,及时掌握网络各节点运行状况,还建立了兰州市国税系统广域网网络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网络各节点每台主机的通信状态。为适时了解基层网络运行状况和及时排除故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保证全市国税系统金税网络和市局局域网络的安全运行,还定期进行病毒检查,在内部网页上按时发布病毒公告,及时升级查杀病毒软件,对发现的病毒及时进行查杀,从而保证了金税网络的安全运行。与此同时,及时落实了省国税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稳定和加强税务信息技术队伍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标准对在计算机信息岗位上工作的35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兑现岗位津贴补助,稳定了信息化建设的技术骨干队伍。

金税工程正常运行,覆盖范围不断加大。按照“推得开、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标准,利用8、9、10三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了windows版防伪税控系统1600户的推行任务。截止12月底,全市国税系统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8月初的1065户增加到2626户,覆盖面也由19.7%扩大到了46.8%。在防伪税控系统不断扩大的同时,防伪税控企业纳税申报率、存根联数据采集率、协查系统回复率等三项指标一直保持在100%。为全省金税工程自去年7月份实施后连续15个月运行质量名列全国第一做出了重要贡献。

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到位。主要做了八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制定上报了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三是进行了深入的动员。五是编制了部分业务代码。六是铺开了静态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全市29103户纳税企业的有关数据。七是基本完成了岗责体系编写工作。八是网络环境建设进展顺利。

多元化报税方式成为纳税申报的主体模式。在2001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从拓展应用面上做文章,采取六条措施加大力度搞好推广工作,共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30余期,培训税务干部500多人次、企业纳税人6000余人次、个体工商户25000人次,使电子化申报纳税方式成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主体模式。

税收征管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除金税工程和多元化报税系统使用的各种软件外,全市国税系统使用的税收征管软件包括税务稽查部门使用的稽查软件、征管部门使用的征管软件、认证软件、计会部门使用的计会软件、电月报表TAXBLE、月报表RSW、重点税源调查软件、税政部门使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软件、涉外企业所得税所得汇算清缴软件、内资企业所得税所得汇算清缴软件 、防伪税控最大限额统计软件、区县级局长使用的局长综合查询系统等。可以说,以计算机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已覆盖了税收征管业务的全部过程。这就为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办公自动化水平日益提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省、市、县区局的电子公文远程分发与接收系统全面开通,实现了文字处理、公文传递、信息检索、档案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和一体化管理;二是政务信息的处理全部在网上进行。从下半年起,《兰州国税信息》电子版投入使用,信息的采集、筛选、整理、编发、传递全部通过网络完成,从而节约了编发成本、缩短了处理周期、扩大了传送范围;三是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四是建成了市局视频电话会议室,12月10日打通了从省局到市局的电视、电话会议通道。

兰州国税网站开辟了新的税收宣传服务阵地。该网站自开通以来,到年底,已有超过16万人次的社会公众和税务干部访问过这一网站。目前,兰州国税网站的主页已经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改版。栏目主要涉及新闻、时事、图片、法规、通告、金税工程、远程教育、下载中心、学习园地、音乐天地、国税论坛等。

加强了普法和税收法制教育。按照《兰州市国家税务局“四五”普法教育规划》和《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做好对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普法教育和税收法制教育;为全市国税系统每个税务干部征订了全国“四五”普法教育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税收执法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收法规》等学习资料。

健全了权力运作制约机制。 按照依法治税“重在治内、重在治权”的指导思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了依法治税的组织领导机构,市、县区两级共成立了10个普法教育、依法治税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局的一把手担任;建立了税务重大案件的集体审议制度,税务重大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都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合理确定了市、县区两级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分工;制定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形成了权力运行的制约监控网络,提高了税收执法的整体质量,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完成了税收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从7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进行了2002年度的税收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摸清了基层部门在税收治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并认真组织进行了整改,对各局普遍存在的一些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责成立即纠正。对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过错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给予了相应的追究。

规范了机关行政管理。一是汇编了《兰州市国家税局2002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小册子,内容涵盖全市国税工作要点、市局机关各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等内容,使全年工作有目标可循,有重点可抓,有步骤可行,有依据可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发展。二是修订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考核项目由五大项30个小项扩充到了十大项80个小项,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和考核项目,明确了有关考核项目的监控处室,并建立了加强平时考核的台账制度,使考核过程更具实际可操作性,考核结果更容易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宏观调控职能  积极宣传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优惠政策。一是坚持税收公告制度,及时通过设在公开办税场所的政策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介质发布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二是发挥《税收法规》的主渠道宣传作用,全年累计向全市纳税人发放《税收法规》12期26万余册,收录国家与税收有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法规500余条。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上门活动。四是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文件选编》等小册子,免费向地方党政领导和广大纳税人发放。

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发展环境年”这一主题,一手抓组织收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手抓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控经济的作用。据统计,到12月底,全市国税系统已为各类企业审批办理直接和间接税收减免近492户次,直接减税免税11696.58万元,审核批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金额为23555.02万元。为了繁荣和活跃市场流通,促进再就业工程,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从11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高了针对个人经营者的增值税起征点。起征点提高后,在兰州市范围内,无论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的起征点都达到了国家规定幅度的上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社会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为全市减轻就业压力、活跃市场流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