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
财 政
【综述】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0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3%。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达到215.86亿元,比上年增长21.83%。财政支出迈上350亿元台阶,达到356.94亿元,比上年增支56.93亿元,增长18.98%。
【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一是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投资取向,努力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当年中央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到60.3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资金达到12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4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农林水利、生态环境、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当年共争取世界银行畜牧综合发展、基础教育等项目贷款5447.8万美元,从世界银行提款报账3529万美元。争取英国海外发展署扶贫技术援助700万英镑,完成亚行罗定高速公路项目3亿美元贷款协议技术性签约,开始实施3500万美元的亚行张掖小孤山水电项目,启动了1亿美元的日元贷款风沙治理项目,争取中国银行豁免日本黑字还流项目贷款债务600万美元。三是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4.57亿元,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财源建设。
【加强收入征管】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农业税收政策、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等政策减收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清理并停止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和完善违法票据举报奖励、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重点企业、利税大户的税收征管,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加大税收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做好清理欠税工作。认真落实新的农业税收改革政策,完善规范农税征管程序,保证农业税收足额入库。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原有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又将人事、卫生、交通等部门的7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促进了非税收入的较快增长。
【加大“三农”投入】 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统一政策,调整现行农业税收政策,认真落实全省取消除烟叶特产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免征牧区农业税、农区牧业税,牧业税定额征收标准比照农业税税率降低幅度降低15%等四项政策措施。对由此影响市县财力部分,增加专项转移支付1.85亿元,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在兰州市五区、嘉峪关市和金川区、天祝县实行全面取消农(牧)业税试点。通过调整农业税收政策,当年减少农民负担2.27亿元,减负率由上年的42%提高到55.3%。同时,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到2004年底,全省已撤并乡镇312个,精简分流人员16859人;合并村组5073个,精简村组干部49772名;对乡村两级债务进行清理,共清理出乡村债务28.08亿元,并在崆峒区、敦煌市开展了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试点工作。二是全面推开粮食直补工作,及时兑付直补资金。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粮食风险基金部分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在中央没有安排我省直补资金的情况下,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2亿元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在一个月内兑现到450万户农户手中,户均补贴达22.52元。三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拨付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46.92亿元,重点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积极做好农村扶贫救灾工作。当年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0.77亿元,支持了扶贫开发。及时下拨灾区灾民建房补助1.17亿元,口粮补助933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 一是省财政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当年共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56.89亿元,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保证当年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全面落实。二是全面落实“改革抓企业”的方针,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当年省级安排资金1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1.42亿元,支持了白银深部铜矿、有色二十一冶等16户企业的关闭破产及职工安置工作。贯彻国家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政策,及时办理当年出口退税5.15亿元,解决2003年以前年度欠退税2.91亿元。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累计拨付“两个确保”资金15.59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72亿元,较好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城市低保人员应保尽保。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安排投入1.05亿元,促进了就业再就业。调增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解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离休人员拖欠医疗费,对生活困难的省级劳模发放生活补助,继续开展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落实中央补助3793万元,较好地解决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四是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大科技、教育事业投入。当年教育支出53.62亿元,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支出3.81亿元,促进了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当年实现医疗卫生支出13.65亿元,重点支持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97亿元,支持了动物疫病检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等工作。
【深化各项改革】 一是按照分税制的改革方向,坚持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州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二是省级继续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向省人代会重点报送了15个部门的预算草案,预算内容更加规范、更加细化。部分市县继续推行部门预算,并不断完善编制办法。三是在规范上年21个省级部门及所属188个二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又新增29个部门和108个二级预算单位,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当年省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资金达到16.76亿元。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单位在上年5个部门的基础上,对22个省级部门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保证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四是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当年全省采购规模达到18.7 亿元,节约率达到8.2%。五是改进和完善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努力降低行政机关运行成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修订《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省级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和《关于离退休干部车辆配备使用改革的暂行规定》,规范了职务消费,加快了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进程。
【财政监督】 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领域,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综合效果。积极开展粮食直补资金、灾后重建经费、禽流感防治专项经费等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坚持内外监督并重,继续开展内部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按照“抓项目、促发展,抓管理、促效益”的思路,全面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规范管理年”活动,促使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在上年6个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扶贫资金报帐制。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开展整顿统一着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置、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以及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宣传,继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活动,全面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强化会计监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完成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地方税务
【税收完成情况】 2004年,我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96.08亿元,其中,税费类收入61.8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9%,超收2.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增收8.32亿元,收入规模和增收额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基金类收入34.2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两金”完成30.3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99%。
分地区完成情况。全省14个市州地方税务局及矿区税务局均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兰州市完成44.54亿元,嘉峪关市完成5.84亿元,金昌市完成6.14亿元,白银市完成5.28亿元,天水市完成5.06亿元,酒泉市完成6.01亿元,张掖市完成3.50亿元,武威市完成2.81亿元,定西市完成3.06亿元,陇南市完成2.24亿元,平凉市完成3.78亿元,庆阳市完成3.71亿元,临夏州完成1.71亿元,甘南州完成1.45亿元。
分税种完成情况。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11个税种、费(不含已停征的税种)都超额完成了年初的计划目标任务。营业税完成27.0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2%;资源税完成1.59亿元,增长29.10%;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9亿元,增长139.94%;企业所得税完成7.58亿元,增长5.19%;个人所得税完成7.33亿元,增长23.5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30亿元,增长18.23%;印花税完成8222万元,增长21.72%;土地增值税完成120万元,增长445.45%;房产税完成3.78亿元,增长9.38%;车船使用税完成2181万元,增长23.43%;教育费附加完成3.69亿元,增长18.45%。
地方税收主要特点:
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发展水平。全年地方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15.5%,比同期全省GDP增幅高出4.5个百分点,实现了年初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地方税收略高于GDP增长的目标。
税收收入质量提高,收入均衡性进一步增强。全年各月收入进度最快的12月份,进度为13.4%,比上年最快月份降低1.9个百分点,收入进度最慢的1月份进度为6.7%,比上年最慢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当年进度差为6.7%,比上年缩小3.1个百分点,收入均衡性好于往年。
主体税种仍发挥主导增收作用。2004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合计增收5.26亿元,占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63.3%,仍是地方税收增收的主导力量。
税源分析:
经济快速增长为地方税收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2004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5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76亿元,是十多年来我省工业经济增长最快、效益最好的一年,全省工业企业呈现出增加值、利润、上缴税金增长和亏损下降“三增一降”的良好发展态势,提前一年完成工业强省“十五”发展目标。全省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地方税收提供了稳固的税源基础。
原油、煤炭、钢铁等资源性产品和中间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随着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加大和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的显现,工业品价格指数持续上涨,2004年,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累计上涨14.3%。原油、煤炭、钢铁等资源性产品和中间产品价格在2004年4月份跃居两位数的上涨幅度后,同比上涨16.6%,带动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国有经济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个体私营和涉外经济增长较快。2004年,国有、股份经济累计实现税收收入39.6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3.4%、26.6%,增收6.18亿元,占税收收入增收总额的80.3%,是全省税收收入增长的绝对支柱,其中:国有经济对全省税收收入的增收贡献率达到36%,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累计实现税收收入5.76亿元,增长18.2%,增收8880万元,涉外经济实现税收收入首次超过亿元,达到1.16亿元,增长19.5%,增收1900万元。
政策性增收对全省地方税收增收拉动效果全面显现。2004年,我省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政策的出台以及省内“撤乡建镇”步伐加快,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比上年增收7500万元;长庆油田资源税税额调高政策促使庆阳市原油资源税比上年增收690万元,仅以上两项政策性增收对全年地方税收增收贡献率达到10%。
【谋划《工作要点》】 谋划了地税部门如何落实第一要务,提出了提高税收收入水平,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水平,抓队伍建设,抓征管改革的“两提两抓”总体工作思路。谋划了队伍建设,将2004年作为全系统作风建设年。谋划了税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增收措施。谋划了精细化管理的制度性措施,扩大试点面。
【强化组织收入措施】 开展了税源调查和普查工作,为地方政府制定科学可行的收入计划提供可靠依据。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下达了收入计划,层层签订了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奖惩措施。狠抓增收措施的落实。加强了税源的监控工作。进一步健全了重点税源监控网络。强化税务稽查,以查促收,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2.09亿元。
【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规范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按照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作风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制定了符合地税实际的创建思路,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省地税局和19个市、县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和省级文明单位;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坚持用政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举办各类培训班335期,培训人员12524人次。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大了案件查处工作,省局共接到群众举报信件17件,查结率100%,案件发生率比上年同期下降75.76%。
【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 认真开展“两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制内容。确立了“两制”的基本框架,较好地把握了改革的力度、群众承受的程度和推进的速度。创新纳税定额管理新途径,制定了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开展了计算机定额管理软件的开发、总结、推广工作,建立了国地税定额管理协作机制。改革了车辆税收管理体制,将车辆税收由原来委托代征改为地税部门自己征管。规范了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探索推行了房屋承租人代扣代缴和街道社区代征的办法。强化了发票管理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