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本篇章的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资料主要包括我国行政区划、自然状况、自然资源及开发和利用等资料。

1.“全国行政区划”资料,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截止到上一年末全国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汇总整理并提供。

2.自然状况包括国土、山脉、河流、海洋、气候等数据资料,由国家统计局综合司根据有关历史资料进行整理和编辑。

3.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水利、海洋、矿产、气象等资料。其中,耕地面积来自国家统计局1996年农业普查数据;荒地面积和草原面积来自农业部1991年调查数据;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资源数据来自国家林业局1999-2003年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水利资源数据由水利部提供;海洋资源数据由国家海洋局提供;矿产资源数据由国土资源部提供;气象资料由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