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本篇主要反映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和科学技术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教育部分的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教育统计资料包括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普通教育本专科、成人教育本专科)、中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阶段教育)、初等教育(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等)以及教育经费等资料。主要指标包括学校数、在校学生数、招生数、毕业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教育经费总额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等。
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教育经费统计资料由教育部提供;技工学校的资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
详细资料分别见《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和《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联合发文)。
二、科技部分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科技统计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高校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经费筹集及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科技成果及奖励等情况;国内外职务及非职务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全国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成交情况;科协系统科技活动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综合技术服务部门业务机构及业务活动情况等。
统计范围:科技活动统计资料基本包括了全社会有科技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普通高等学校、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地市及以上运输和通信企业、地市及以上农业和卫生业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开发活动的企业、以及从事综合技术服务活动的单位等。
资料来源:全国综合资料、各类企业资料、医疗卫生机构和农业事业等单位资料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提供;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资料、技术市场资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资料由科技部调查提供;高校科技活动资料由教育部调查提供;国防科研机构资料由国防科工委调查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料由中组部和国家统计局调查提供;科协系统科技活动资料由中国科协调查提供;测绘、气象、地震、海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利等资料,分别由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技术监督及检验检疫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调查提供。
统计调查方法:工业企业、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活动资料采用全数调查取得,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实施年报调查制度,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实施双年报调查制度;科协、测绘、气象、地震、海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利资料采用抽样等多种调查方法取得;建筑业、运输业、通信业、软件业、农业和卫生业采用五年为一周期的滚动调查制度。
科技活动统计资料口径变动说明:2000年以前科技活动统计资料只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普通高等学校,2000年及以后年份扩大到了小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通信业、软件业、农业和卫生等行业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