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我国人民生活现状及变化情况,分为城镇居民生活和农村居民生活两部分。

二、城镇居民生活状况资料来源

城镇居民生活状况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的城镇住户调查,是对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汇总的结果。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人口及其构成、家庭现金收支、主要商品购买数量及支出金额、劳动就业状况、居住状况和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等。

三、城镇住户调查方法

城镇住户调查是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及抽中市、县调查队依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城镇住户调查方案收集资料,逐级审核,由国家超级汇总。

调查对象在2001年以前为全国非农业住户,2002年以后改为全国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区住户。

住户调查城镇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首先,按照城镇规模将全国所有省(区、市)的城镇划分为三层:大中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城市)、县级市和县城(镇)。第二、按各层人口占全省(区、市)人口的比例来分配每层的样本量。第三、按城镇就业者年人均工资从高到低排队,依次计算各城镇人口累计数,然后根据样本量的大小随机起点等距抽取所需数量的调查城镇。

城镇住户调查的调查户的抽选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进行一次性的大样本调查;第二步从大样本调查中抽出一个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记账工作。

大样本调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其目的主要是为经常性调查提供抽样框和为经常性调查数据评估提供基础资料。在大样本调查中,各调查市、县采取分层、二(多)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方法选取调查样本。即先按区分层,在层内按照PPS方法随机等距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在抽中社区/居委会内随机等距抽选调查住宅。部分大城市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三阶段抽样,即先抽选社区/居委会,再抽选调查小区,最后抽选调查住宅。对选出的大样本或相样本开展调查,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一个小样本也称二相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工作。

截止2007年底,参加国家汇总的调查样本量为59000户。

四、农村居民生活资料来源

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住房情况、收入、生活消费支出、主要消费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

五、农村居民生活调查方法

农村住户调查是以各省(区、直辖市)为总体,直接抽选调查村,在抽中村中抽选调查户。综合运用多种抽样方法确定住户调查网点。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分布在全国7100多个村,共抽取了68000多个样本农户。

农村住户调查在95%的概率把握程度下要求抽样误差不得超过±3%。为保证农村住户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为调查户设置了现金和实物两本帐,并聘请了近万名辅助调查员帮助做好记账工作,及时核实、汇总住户调查资料。

为解决调查户的厌烦情绪及样本老化问题,增强抽样调查网点的代表性,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对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实行样本轮换制度,每五年为一个周期。